被尊为王博昌(1906—1938),原名王汉儒,字杰三,博兴镇王楼村人。7岁入私塾读书,1921年就读济南正谊中学。192年考入北平朝阳大学,一 面读书,一面学习马克思学说。并兼《北京时报》,写文章抨击 统治势力,唤起民众。1930年毕业回乡加入中国国民党,任县党部委员,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博兴县
师范讲习所所长,经常向学生宣传马克思主义。“九一八”事变后,他在《奎山晚照》中疾呼:“云霞散彩,雾漫横空,整理坚甲砺刀兵,收拾些残花败叶,准备着抗秋风!”激励学生“冲历史之桎梏,挽民族之危亡”。他组织和领导了博兴抗日爱国-。揭露日军侵略罪行,痛斥国民党不抵抗政策,并在师生中发展党员,为革命事业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领导干部。1932年“八·四”-时任中共博兴后备县委书记。-失败后,他立即着手整顿党的组织,坚持在-下开展党的工作。不久得知国民党政府对其通缉逮捕,他同马千里等离开博兴到北京、济南等地暂避,坚持地下活动。1934年11月在潍县不幸被捕,押送济南。在狱中他备受酷刑,仍毫无惧色,并组织领导了-斗争,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七·七”事变后,国共合作,国民党-释放“政治犯”,1937年10月王博昌获释出狱。1938年6月任中共博兴县
委书记,率领博兴抗日志愿军进驻博城,攻打湾头,与日伪军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同年8月,率军南下临淄,编入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队第八支队,他任十三大队政委。9月18日,在临淄六天雾与大股日军遭遇,鏖战中,他为掩护部队安全撤离,壮烈牺牲,时年3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