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复(1650~1728),字子来,号曲江,进士李永登子,南部县枣儿乡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中举人,初任山东曹县知县,改补湖广大冶知县,以廉能行取。三十七年授陕西道御史,历通政司参议,奉天府丞、大理寺少卿、擢兵部侍郎。五十二年出使祭告嵩山,赏赉绿旗官兵,八月,任会试副考官。越二年,清军征策妄阿拉布坦,先复奉命督军粮,以功擢工部尚书,奉命赴两淮查审盐务,请以江南督抚各官规礼八万两,补商欠国课。雍正二年(1724),以原官致仕,囊无余
赀。而性喜施与,躬安淡泊,以周贫困。工诗,有《烈妇断臂行》;曾撰《南部县志》未付梓。捐资建“三元”、“北极”等十二亭于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