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石(1908-1973),名书泽,今蓬安县周口镇人。幼时在家读私塾。后去南充、成都等地就读,1927年(民国16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系。1932年毕业,回到蓬安任过中学教员、县督学、周口小学校长、蓬安县中学代理校长。在代理蓬安中学校长期间,他严厉禁止学生打牌、吸烟。他当众宣布:“哪个看到我打牌,只要抓到了,随你们怎样处罚我!“”他禁止体罚学生,努力改善学生伙食,提倡苦教励学。1943年,刘去成都,邀集同乡同学筹资,成立福康股份有限公司,任经理,公司于次年倒闭。1945年,刘回到蓬安,任县参议员。1947年四川省政府指令蓬安选举一名国大代表,当时有魏时珍、刘湘石等9人参加竞选。刘借助自强社的关系,得票居多,当选为国大代表。1948年3月,刘湘石赴南京出席会议。因国民党当局已指定魏时珍为蓬安县国大代表,刘未能参加大会,便与其他未能参加大会的数十名代表一起抬棺 。
1949年,蓬安解放前夕,刘湘石受到进步人士影响,和县自卫队副队长刘剑良两人密商,控制自卫队武装,迎接解放。12月初,刘湘石和刘剑良两次秘密去营山,通过营山民主人士李大椿会见了中共川东地下党组织负责人张乐山,按张乐山提出的要求,作迎接解放的准备。12月12日,解放军进入蓬安后,刘湘石与刘剑良,专程去营山迎接中共地下党组织驻蓬安指导员李逸愚和唐国璋两人前来蓬安开展工作。进入蓬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因忙于追歼逃敌,只留下三名战士(其中一名伤员)驻守蓬安县府内,刘湘石与刘剑良负责维持地方治安。蓬安县人民解放委员会建立后,刘湘石任委员兼宣传组长,时号称“周天子”、“唐皇帝”的周世俊、唐文政,各有人 数百,称霸复兴、赛金(今均属仪陇县)一带,背地与土匪、 会道门头子相勾结,拒不交 ,对营(山)、蓬(安)、仪(陇)三县新生革命政权构成威胁。刘湘石随同李逸愚冒险深入周、唐家中,李向周、唐二人及其党羽宣传政策,刘湘石以“县参议员”、“国大代表”的特殊身份,现身说教,促使周、唐等终于交出了部分0弹药,稳定了局势。1950年1月10日,蓬安县人民政府成立,刘湘石参与县人民政府接管和征粮支前等工作。
1950年7月,刘湘石被保送去川北行署岳池干校学习。但刘自恃前段有立功表现,在协助中-组织弄清个人历史问题上,思想抵触,回到蓬安暂未被安排。刘回家后,又改姓换名潜往他处。1953年初,刘湘石被判刑7年。1973年,病殁于家。
1985年6月,中共蓬安县委再次审查了刘湘石的历史,认定刘湘石系原国民政府起义人员,由蓬安县人民政府代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签发起义人员证明书。同年11月,蓬安县人民法院亦据此撤销1953年对刘湘石的错误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