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纶

[公元1711年-1773年,清朝兵部尚书]

   刘纶(1711-1773年8月13日),少俊颖,六岁,能缀文,长工为古文辞。乾隆元年,以廪生举博学鸿词,试第一,授编修。预修世宗实录,迁侍讲,进太常寺少卿。四迁,擢内阁学士。十二年,扈跸木兰,奏秋郊大猎、哨鹿二赋,称旨。十四年,直南书房,授礼部侍郎,调工部。十五年,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土默特贝子哈木噶巴雅斯朗图不按原议年限驱种地流民,命纶偕侍读学士麒麟保往勘。六月,疏言:“出口民价典旗地,应遵原议三年、五年限外撤还原主。其领地耕种为佃户,受雇力作为佣工,皆浮寄谋生,初无占地意,应许力耕餬口。至领地垦荒,积累辛勤,始得成熟,不同价典,年满先还原主。所需自种地有赢,仍给种以偿前劳。木头城、三座塔居人稠密,许照常居住。设三座塔巡检一,资弹压。”诏从其议。父忧归。服阕,十八年,除户部侍郎。十九年,兼顺天府尹。
  故事
  顺天府公牍,治中、通判不署名。纶请以钱谷属治中,狱讼属通判,先署牍呈尹可否之。大军西征准噶尔,师行,役车供偫,壹切办治无误。二十年,准噶尔平,予奖叙。浙江按察使富勒浑劾巡抚鄂乐舜授意布政使同德勒派商银,命纶如浙江偕两江总督尹继善等会讯。二十一年,覆奏鄂乐舜受银属实,拟绞候;同德未知情;富勒浑诬劾,拟杖流。上以富勒浑参款已实,不应议罪,责纶等失当。部议夺官,有旨从宽留任,罢直军机处。二十二年,命仍入直。二十四年六月,奏蓟州、宝坻等县蝻子萌动,州县官事繁,督捕未能周遍,饬千总、外委同佐杂分捕,参将偕监司巡察勤惰,报可。进左都御史。二十五年,偕侍郎伊禄顺赴西安勘将军嵩阿礼克兵粮、勒餽送等款,得实,论如律。二十六年,进兵部尚书。二十八年,调户部,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三十年,母忧归。甫除丧,诏起吏部尚书,仍协办大学士。三十六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三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1773年8月13日),卒,命皇子临其丧,赠太子太傅,祀贤良祠,谥文定。
  评价
  纶性至孝,亲丧三年不御酒肉。直军机处十年,与大学士刘统勋同辅政,有“南刘东刘”之称。器度端凝,不见有喜愠色。出入殿门,进止有恒处。自工部侍郎归,买宅数楹。后服官二十年,未尝益一椽半甓。衣履垢敝不改作,朝必盛服,曰:“不敢亵朝章也!”侍郎王昶
充军机处章京,尝严冬有急奏具草,夜半诣纶,纶起燃烛,操笔点定。寒甚,呼家人具酒脯,而厨传已空,仅得白枣十数枚侑酒。其清俭类此。校士尤矜慎,尝曰:“衡文始难在取,继难在去。文佳劣相近,一去取间於我甚易,独不为士子计乎?”较量分寸,辄至夜分不伴奏倦。文法六朝,根柢汉、魏;於诗喜明高启,谓能入-门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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