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固(555年―582年),字牢之,南朝陈文
帝陈蒨第五子 ,陈废帝陈伯宗
异母弟,母潘容华。
公元565年,封新安郡王。公元566年,其兄陈伯宗
即位,任陈伯固为使持节、都督南琅邪、彭城、东海三郡诸军事、云麾将军、彭城、琅邪二郡太守,不久入京担任丹阳尹。
公元568年,其叔父陈顼即位。次年,陈伯固进号为智武将军。后历任翊右将军、使持节、都督诸军事、平东将军、吴兴太守、侍中、翊前将军、安前将军、中领军、散骑常侍等。
陈伯固天性嗜酒,而不喜好积聚财物,花费没有节制,在诸王中最为贫困,陈顼时常同情他,特加赏赐。陈伯固秉性不稳重,喜好鞭打下人,在州中不理政事,每日出去打猎,时常到民间,呼唤民众下人随从游乐,陈顼得知多次派使者责备他。
公元578年,回朝又任侍中、镇右将军、护军将军。同年,担任国子祭酒,兼左骁骑将军。陈伯固擅长玄学理论,但懈怠学业没有贯通。为政严厉苛刻,国子学中有懒惰不研习的,他重加鞭挞,学生畏惧他,因此学业较有提高。
公元582年,因参与始兴王陈叔陵谋逆,被乱兵杀死,时年二十八岁。朝廷下诏以平民的礼仪安葬他。又下诏将陈伯固的妻儿,特赦为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