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8年-1991年]
姚永光(1918—1991),又名李永泉、李士洋,广东合浦(今属广西)人。1935年9月加入中国青年同盟。
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广州地下学联五名常委之一、中共广雅中学支部书记。
1937年5月调任中共香港工委副书记;8月调任中共广州市委外县工作委员会委员;9月调往东莞。
1937年10月任中共东莞中心支部书记。
1938年5月任中共东莞中心县委书记。在此期间,为东莞党组织和民众抗日武装的发展做了许多工作。同年10月,当日军全面入侵华南时,东莞中心县委组建东莞抗日模范壮丁队。亲率模范队队员赴峡口前线,阻击日军渡江进犯县城。莞城失守后,带领部分人民抗日武装撤到九龙新界,后根据中共东南特委指示,辗转把队伍带到惠阳坪山,加入曾生领导的惠宝人民抗日游击总队。
1939年1月,被中共广东省委派回广东南路合浦地区工作,2月担任中共合浦中心县委书记,管辖合浦、灵山、钦州、防城等县党组织。6月16日,中共合浦中心县委机关遭到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县委书记姚永光、组织部长陈任生等5人被捕。此为广东党组织重建以来县级领导机关第一次遭破坏,被称为“合浦事件”。
1940年3月,与其他被捕同志乘国民党军队溃退之机越狱。因“合浦事件”,被中共南路特委停止组织关系6年之久,直至1946年6月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烟台后才恢复党组织关系。后任中共山东省滨县县委组织部长等职。
后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国家冶金工业部平桂矿务局矿长、主任,冶金部有色冶金设计总院选矿处处长,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院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