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林同志生平(1937-2005)
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司法部原党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兼校长,退休干部杨永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二00五年七月九日十七时四十三分在北京逝世,享年六十八岁。
杨永林同志一九三七年五月出生于四川成都市,一九五三年三月参加革命工作,一九六五年七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五三年三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机要干部学校学习;一九五四年七月至一九六一年九月在国务院机要处、编委、人事局工作;一九六一年九月至一九六五年九月在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政法系学习;一九六五年九月至一九八0年一月先后担任黑龙江
省齐齐哈尔市保卫部审判组内勤、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一九八0年一月调司法部工作,先后担任办公厅秘书、调解司副司长、人事司司长、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等职务;一九八八年六月任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一九九四年三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杨永林同志一九五三年三月参加工作,在军校受到了比较严格的组织纪律锻炼。军校毕业后,分配到政务院(国务院前身)工作,多次工作岗位变化,但他都能愉快地服从党的分配。
一九六一年杨永林同志考入北京政法学院学习,期间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赴广西桂林等地的社教工作,受到基层工作的锻炼。一九六五年七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六五年九月至一九八0年一月,杨永林同志在黑龙江
省齐齐哈尔市工作。“文革”期间,他表现出了优良的政治品质,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
一九八0年一月,杨永林同志调入司法部工作后,敢于坚持原则,不偏不倚,秉公办事,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担任人事司司长、机关党委书记和部党组成员以来,能正确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注重抓思想政治工作;在人事工作上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他工作责任心强,大胆开展工作;学习努力,善于思考,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一九八八年六月至二00一年九月,杨永林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在担任司法部党组成员的同时,先后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等职务。二00一年九月起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部党组成员和学校的领导职务。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的十三年里,杨永林同志始终如一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和国家的政法教育政策,致力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政法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为培养政法专门人才,促进政法理论研究,推动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杨永林同志担任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期间,本着对我国政法高等教育和民主与法制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带领学校一班人,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党的建设和高等政法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大胆开拓,不断创新开展工作。在办学资源和条件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带领师生员工不断推进面向2l世纪的教育教学改革,拓展了学科领域,稳定了师资队伍,保证了教学质量,提高了科研实力,加强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校在许多领域保持了领先的优势。
杨永林同志在全面负责学校党务工作期间,他注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分别于一九八八年、一九九九年先后主持成立了业余党校和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党校,积极开展党的基层干部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并恢复业余团校的教学工作,为党组织培训后备力量。在一九八九年-以后,杨永林同志领导了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清理、清查工作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使全校师生的思想迅速统一到十三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来,维护了学校的稳定和教学、科研正常秩序。为推动全校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他主持制订了《中国政法大学德育大纲》;为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推动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他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加快校内改革步伐,促进全校各项改革事业的开展,他还先后主持制订了《中国政法大学机构编制改革方案》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以人事制度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了校内改革步伐。
杨永林同志十分重视科研工作,在他的领导下,学校逐步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科研模式,以系、教研室为主体成立了十余个非在编科研机构,努力加强学科建设,为国家重大决策与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积极组织和支持不同形式的大型国内、国际学术活动,在国内、国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学校的学术地位稳步提升。他还十分重视加强与境外法学高等教育与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与海内外近二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步的校际交流关系,学校在国际法学界的影响逐步扩大。
杨永林同志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了四十余年,经历过长期革命斗争的考验,始终对党忠心耿耿,对革命忠贞不渝,对祖国、对人民无限深情。他襟怀坦白,大公无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关心集体。退休后,仍然关心司法行政工作,关心高等法学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与“0功”-斗争中态度坚决。
杨永林同志是一位好党员、好干部、好同志。他的逝世使我们深感悲痛,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质,化悲痛为力量,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为振兴中华,为加强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