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承浩(1875~1953),字翰青,沅陵县人。晚年,因避日本侵略军飞机轰炸,迁居舒溪口乡野柘村,故自称柘园老人。
修光绪二十二年(1896)中秀才后,赴长沙岳麓书院深造。光绪二十八年长沙乡试中壬寅科举人,入京会试不第,分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候补知事任用。
光绪三十年,在广西巧遇蔡锷,结为金兰,次年,秘密参加同盟会。尔后,出任广西宜山县、富县知事,因审理山神一案,政绩优异,擢升广东阳江厅同知。
辛亥革命后,蔡锷任云南省都督,修承浩任都督府秘书长,在振兴军队,创办云南讲武堂,训练军事人才中,付出辛勤劳动。
嗣后,任四川省永宁、川东道道尹、四川省政务厅厅长等职。蔡锷病故,四川军政各派,明争暗斗,修承浩厌恶官场角逐,遂于民国6年(1917)乞假省亲归里。以后,湖南、湖北、四川等省请他出任省政府要职,他都一一谢绝。
民国1O年沅陵大旱,饥民云集县城嗷嗷待哺,修承浩建议县知事“以垦代赈”,被采纳,即从殷商富户中筹得银元1千余块、稻谷5千多担,在城后鸳鸯山和城南客山,以及白田、舒溪口等地设置灾民垦工场,按劳动量发给报酬,人心稍安。修承浩亲自负责鸳鸯山垦工场的事务,将场地划分若干垦工区,分类进行技术指导,实行林粮结合,林菜结合,营造经济林千亩以上。
民国15年,贺龙北伐途经沅陵,与修相交甚厚,行前赠修宜兴花钵一对,现存县博物馆。
民国16年5月26日,沅陵国民党驻军,大捕革命党人,数名革命志士疏散不及,时值修母去世,权充吊丧者奔入修家,修承浩热情款待。出殡时,革命者夹在送葬人群0城。在被捕的进步人士中,修承浩设法营救出狱的有妇女会特派员李瑞远,妇女会常务委员会王玉珍等6人。
民国18年沅陵县纂修县志,县长罗亨衢延请修承浩为修纂。他亲自撰写户口、食货、风俗等4个大类和11个目。经两载笔耕,35卷县志脱稿。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沅陵,进驻县城时,纪律严明,市井不惊,修承浩感慨地说:“尝闻鸡犬不惊,秋毫无犯,今日所见,真人间奇迹。”
1950年,修承浩亲送两个孙子参军,随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0月,修承浩出席湖南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省主席王首道设宴款待,共商根除湘西匪患和社会“三害”( 、娼伎、-)事宜。会议期间,修承浩向《新湖南报》记者发表谈话,拥护人民政府土地改革政策,自家田产均已造具清册,随时准备亲自点交。此后修连续选为湖南省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