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1年-1949年,革命烈士]
李子伯,1911年生,营山县新店镇人,曾任国民党少校参谋长,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因策动起义,被国民党通缉,受党派遣四川作党的秘密工作,1947年被捕,1949年就义于重庆渣滓洞,时年38岁。
李子伯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6岁时,到四川军阀刘湘的部队当兵。历任班、排、连长。后调到川康陆军教导总队伪中央军校受训。期间,开始阅读进步书刊。抗战初期,在国民党第三十集团军作少校参谋。在湖南、江西一带与新四军并肩战斗。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被派往抗大晋南分校学习,毕业后仍回国民党第三十集团军从事军运工作。他与一些同志计划收容前线国民党的溃散官兵,加以教育后组织游击队,建立抗日根据地。后被国民党第三十集团军司令王陵基发现,遭到通缉,被迫返回四川,继续从事-工作。1947年,因准备在川东发动武装起义,摧毁蒋匪政权,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四川。同年10月9日,因事泄被捕。囚禁于重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监狱。在狱中,热心帮助难友,并把狱牢当作学校,努力学习,迎接解放。1949年10月24日,与何雪松、肖中鼎一起,被国民党行辕军法处提审,企图以“0”罪枪杀。在审讯时,他们极力否认“武装-”之事。法官瞠目结舌,无可奈何,只得将他们押回渣滓洞监狱。1949年11月27日深夜,在国民党特务进行的血腥大-中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