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兴同志生平(1921-2009)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天津警备区原副参谋长、天津警备区第三干休所副军职离休干部李元兴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9月25日18时38分在天津逝世,享年88岁。
李元
兴同志1921年1月出生,四川省旺苍县人,汉族。1932年12月参加童子团,1933年8月参加工农红军,193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宣传员、代理副连长、干事、副政治指导员、侦察干事、保卫股长、代理副区长、保卫科副科长、旅军法处副处长、团特派员、师保卫科长、团政治委员、师后勤处政治委员、沈阳市公安总队政治部副主任、吉林省公安总队政治部副主任、东北军区第六速成中学副校长、高等军事学院营房管理处副处长、生产处处长、新疆建设兵团农八师副师长、天津警备区副参谋长、副军职顾问等职。
红军时期,李元
兴同志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曾三过雪山草地,参加了川陕苏区反“六路围攻”、甜水铺阻击、陕南战役、山堡战斗等战役战斗。抗日战争时期,随八路军参加了百团大战,参加了七亘、广阳、神头岭、响堂铺、反“九路围攻”等战役战斗。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等。在战争时期,李元兴同志出生入死,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先后六次负伤,两次立功,表现得机智勇敢,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新中国成立后,李元兴同志在步兵部队、公安部队、速成学校、高等军事学院、建设兵团农8师、天津警备区等单位先后分别担任不同职务,从事部队政治、教育、后勤等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他都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1年4月离休后,李元兴同志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为部队和地方政府机关、厂矿企业、街道院校等单位作传统报告,积极撰写回忆录,参与青少年和部队教育等活动,资助贫困学生,担任多所大、中、小学课外辅导员,多次为家乡和贫困地区捐款。为弘扬优良传统,还多次接受天津新闻媒体的采访,为做好青少年思想工作做出了贡献。他关心干休所建设,支持工作人员工作,在工休人员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多次被各级评为先进人物,并两次被总政治部评为全军先进离休干部。
李元兴同志1955年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
李元兴同志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坚贞不渝,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革命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他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党性原则,始终保持和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深受同志们的爱戴。他严格要求和教育子女,以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和自身表率作用,给子女和后代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李元兴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不息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党失去了一名好党员,使我军失去了一名好干部,使我们失去了一名好战友、好同志,他的革命精神、崇高思想、高尚品质、优良作风和光辉业绩将永载史册,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