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瑜同志生平(1920-2003)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省贸促会第一届委员会会长、第二届委员会首席顾问李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7月21日在济南逝世,享年83岁。
李瑜同志是山东省乳山市人,193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历任牟平七区区委宣传委员,胶东区党委平度、平招莱掖工作团组织委员、团长,牟平县委委员、群委书记、各救会会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海地委各救会会长、 部长,胶东合作总社主任。建国后,历任山东省合作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省合作总社秘书长、主任、党组书记,金乡县委第一书记、中共山东省委候补委员,省商业厅副厅长,济南钢铁厂厂长、党委书记,省供销社主任、党组书记,省财贸办公室主任等职。1970年以后,历任莱芜钢铁厂工程指挥部指挥,省冶金局局长,中共济南市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9年后,历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省贸促会主任,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省贸促会第一届委员会会长、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特邀顾问兼香港华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省贸促会第二届委员会首席顾问。1988年按副省长级干部对待。1997年12月离职休养。
李瑜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他勤奋好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满信心。他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一贯听从党的指挥,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团结,顾全大局,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热情关心同志,严格教育子女。
李瑜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