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梦鲤,生卒不详,新安石寺人,明隆庆年间新安义士。
贾梦鲤出身书香门第和殷富之家,曾出任过典膳(一种掌管饮食、祭器、酒膳等事的官职)。明隆庆四年(1570),新安知县张弦和司训(明清时县学校谕的别称)刘极、李逢秦偕同全县士绅重修奎星楼。奎星楼是建在新安县城东南奎楼山上的一座文星庙(该庙毁于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年代久远,风雨蚀浸,文庙亟待修缮。此次重修,耗资较大,由知县牵头,未向新安籍在外的官员募捐。但贾梦鲤闻知后,专程从外地赶回来捐钱以襄其事。他的这一行为使张知县颇受感动,司训刘极对知县说:“贾公宅心仁厚,崇尚礼义,在嘉庆四十四年(1565)曾捐百余金修缮文庙,今岁又捐百余金修葺崇圣祠。其它如建立乡塾、购置义田、修桥补路等项善事的捐资不可枚举,此事贾公由衷之诚也!”张知县听后,对贾梦鲤肃然起敬,待为上宾,并对他说:“公真义士也,乃新安之幸。”为了铭记,将他的名字和事迹镌刻在重修奎星楼的碑文中。
贾梦鲤幼年丧母,父亲续娶,他对继母非常孝顺。特别是出仕为官后,每次回来省亲都要给继母带回很多外地好吃的东西。他的孝义行为,不但被乡邻传为佳话,还受到官府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