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宣太,1911年12月出生,江西省吉安县官田区濑石村人。1931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
1930年,何宣太参加吉安县官田区苏维埃少先队。
1931年3月,何宣太入伍,任江西省吉安县独立营宣传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何宣太任吉安县独立团文书、书记、湘赣苏区警卫团干事、参谋、红18师保卫局秘书、红6军团保卫局政治检查员、总务科长、51团团部指导员。参加了湘赣、湘鄂川黔苏区的反“围剿”作战和长征。
(二)
抗日战争时期,何宣太历任八路军120师359旅717团2营教导员、团政治处教育股长、副主任、主任、717团副政委。参加了著名的“忻口战役”和收复晋西北七城等战役。
1938年春季三井镇战斗中,何宣太曾亲自率领一个排缴获了120师对日作战中的首门日军大炮,后被贺龙命名为“功臣炮”。同年11月在雁北明铺伏击战中,不幸腿骨中弹,经白求恩大夫的亲自手术保全了双腿,得以重新返回战斗队伍,参加了开辟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和反“扫荡”作战等。曾进入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并参加了延安整风学习,参加了南泥湾大生产。
1945年6月,何宣太随南下第2纵队南下,继而转赴东北。
(三)
解放战争初期,何宣太任东北人民自治军359旅717团政委、东北民主联军独立1师及东北野战军第10纵队28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期间曾多次参加了哈尔滨地区及东安地区剿匪战斗,参加了保卫四平战斗和三下江南等作战。
1947年春季,何宣太在蛟河火车站不幸再次严重受伤,经部队领导决定留在东北重新分配,从此离开了老部队。先后担任东北军区政治部政训处主任、辽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参加了辽沈战役。
(四)
新中国成立后,何宣太历任东北军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部部长、中朝人民空军联合司令部干部管理部副部长、华北军区空军干部部副部长、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
离职休养后,何宣太享受副兵团职待遇。
何宣太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8年2月14日,何宣太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