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哲熙(1894-1981),字仲芝,大城县西白洋人。1918年任冯玉祥部少尉书记官。1921年,冯玉祥任陕西督军,邓哲熙为督军署军法科长,深得冯器重。其后一直伴随冯玉祥,长期担任西北军总军法处处长职务。1927年6月任河南省高等法院院长。同年冬,改任河南省民政厅厅长,代理河南省政府主席。
1936年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兼河北省高等法院院长。抗战胜利后,邓哲熙秉公办案、严惩汉奸,依法处决了大汉奸陈济棠、齐燮元、殷汝耕、金壁辉等。北平解放前夕,他以民革身份秘密联络民主人士,为北平和平解放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邓哲熙走上了革命道路,任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民革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等。邓姓名人堂
- 邓国军 (1920~2011)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
- 邓复生 (1922~1942) 新四军战士 福建省龙岩市人
- 邓无畏 (1900~1931) 邓无畏 广西自治区河池都安人
- 邓佑生 (1944~1978)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
- 邓友梅 山东省德州平原县人
- 邓演存 (1889~1979)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
- 邓家骅 (1867~1921)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
- 邓迈 (1919~2011)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
- 邓家煦 (1902~1931)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人
- 邓贞谦 (1907~1928)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
- 邓克生 (1911~1976)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
- 邓涵一 江西省南昌市人
- 邓铁涛 (1915~2019)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人
- 邓钢 贵州省人
- 邓湘子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
- 邓逸渔 (1906~1931) 安徽省芜湖无为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