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殿邦,男,1902年3月出生于现莲花镇布基村,后全家定居于肇庆东社乡塔脚(现属端州区)。
陈殿邦自幼接受进步思想教育,一向追求进步。青年时期正是“五四”运动期间,他在广东省立第四师范学校读书,积极参加-,组织肇庆学生联合会。1921年,他在省立肇庆中学和省立广肇罗甲种农业学校内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两校的进步学生认真阅读李大钊的有关文章,并以《新青年》为该社的主要研究读物,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社是当时西江地区最早的马克思主义研究社团,陈殿邦和董吉裳、刘敬禹、黄求实(-圃)、梁浩年(梁仔)、慕容栋等成为该社团的重要成员。
1922年,陈殿邦、慕容栋在肇庆文庙开办平民夜校,演讲马克思主义,宣传无产阶级革命,被一些守旧顽固派视为“赤色恐怖”。大革命失败后,平民夜校才被迫解散。
1922年,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肇庆分团成立,陈殿邦为负责人,隶属广东省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是全国最早建立的17个地方团组织之一,分团成立后,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和研究活动,积极开展青年-和工农运动。他与进步学生一起在肇庆师范学校组织成立了“晨曦社”,进一步宣传、学习马列主义。同年,陈殿邦考入国立广东省高等师范学校博物系就读,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是高要县最早的共产党员之一。
1926年,陈殿邦从广东省高等师范学校毕业,任教于广州广雅中学(即原广州省立第一中学),以教师身份作掩护开展革命活动。期间,陈殿邦曾受中共广东区委派遣,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高要县党部筹备员身份回高要县开展农民运动,使高要县农民运动从自发组织转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
广州起义失败后,陈殿邦转移到罗定、广西任教。1929年8月,党组织又派他回肇庆镇任高要县立中学(现市一中)校长,他以校长的身份作掩护,积极从事党的地下工作,当时他已是中共西江党组织的领导人之一。
1929年9月23日,陈殿邦与有关人员召开秘密会议,被反动学生团体捧喝团分子告密,反动-前来学校搜捕,陈殿邦马上安排到会人员疏散到端州宝月台莲藕塘躲避,而他却大义凛然挺身而出,毫不畏惧地站在校门口说:“我就是陈殿邦”。他被捕后,敌人连夜用专船把他押解到广州。期间,亲属曾设法到监狱探望,他非常坦然地安慰亲人说:“没事的,很快就会没事了”。其兄陈殿衡(大革命前旅居美国芝加哥,后加入华人工会组织,曾任工会主席)获悉消息后,立即从美国回来,准备全力以赴进行营救,经过各方力量的努力营救都没有成功。1929年10月25日,陈殿邦被国民党反动派押赴广州红花岗枪杀,牺牲时27岁。
解放后,谭天度(时任广东省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专门召集陈殿邦的亲属及遗孤召开一次座谈会,缅怀陈殿邦革命的一生,并写下证明书,确认陈殿邦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忠诚的革命战士。1957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给陈殿邦家属发给革命牺牲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