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汝珍(1870—1942年)原名倬冠,字聘三,号隘园。祖籍太和镇八片村,后定居清城南门街,生于仕宦之家。清末民初书法家、文章家。
朱汝珍22岁考入广雅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乡试中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进士殿试(封建社会最后一期科举考试)以第一甲第二名钦点榜眼及第。诰授光禄大夫、南书房行走、翰林院编修。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被选派到日本东京法政大学读法律。回国后先后任刑部主事、京师法律学堂教授,奉命创定商律,并参与修订国家刑律,编修《德宗实录》。
朱汝珍经常与县内外文人墨客交流。如禾云马蹄坝朱国琛和龙颈水东的刘富文、刘清
华父子就与朱汝珍素有来往。马蹄坝至今还保留“榜眼及第”、“钦授翰林院骗修”、“七品小京官”“甲辰恩科联捷进士”、“癸卯恩科顺天举人”等有关朱汝珍功名的仪仗头牌。朱汝珍擅长书法,曾为太和古洞、明霞古洞、三坑邓氏公祠、朱氏公祠题写匾额。市博物馆存有朱汝珍的多幅书法作品。
民国18年(1929年),在香港创办隘园学院,自任院长;并被推举为香港清远公会会长。民国20年(1931年),受聘为香港大学教习。民国22年(1933年),任香港孔教学院院长兼附中校长。朱汝珍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民国30年(1941年),在香港协助同乡3万多人疏散返乡。
朱汝珍关心家乡文化事业。先后于民国4年(1925年)、民国23年(1934年)和民国26年(1937年),编纂有《藏霞集》,受聘总纂《清远县志》和《阳山县志》,并赠给县民众教育馆一批图书、仪器。朱汝珍著有《词林辑略》(附词林姓氏韵编)、《本纪圣训》、《中外刑法比较》,以及乡试、会试、廷试的立论七篇以及飞来寺石刻《爱山亭记》等,大多散失。
民国31年(1942年),朱汝珍离开香港,北上北京,当年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