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夫(1485~1523年),字继之,号少谷,闽县(今福州市区)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正德元年(1506年),以候补-在京纂修《苏松常镇实录》,当年完稿。正德六年(1511年),任户部广西主事,出浒墅关督税,秉公办事,商人称道。当时阉宦当权,善夫愤而辞官,回乡筑少谷草堂于金鳌峰下,闭门读书。正德十三年(1518年),朝廷诏任礼部主事。翌年,升任员外郎。同年,上疏痛斥江彬及宦官怂恿皇帝南巡,江彬恨之入骨,假传圣旨杖打谏者。善夫不胜愤慨,复切谏无效,乃上疏辞官,但未获准。正德十五年(1520年),善夫研究天象、历法及日食、月食,推算出每年分秒的误差,对明代数学、天文学的发展作出贡献。同年,又-辞官,获准。此后,在家乡谈诗论道。嘉靖元年(1522年),都御史周季风荐善夫任南京刑部郎中,不久,改吏部。翌年,赴任途中,游武夷山,受寒返家,两天后病逝,葬于福州西郊梅亭山。善夫有诗名,擅书画,部分作品流传至今。著有《改历元疏》、《日宿例》、《时宿例》、《序数传》、《田制论》、《九章乘除法》、《九归法》等,被清代阮元收录在所著的《畴人传》中,另有诗论《读李质庵稿》。其诗多有忧时感事之作,《明史·文苑传》认为:“闽中诗文,自林鸿
、高棅后,阅百余年,善夫继之。”遗著凡九刻,现存较早的版本是清乾隆年间刻印的《郑少谷全集》25卷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