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竹雯(1865-1944),名湘柱,今洪溪乡黄佩村人,清同治四年(1865)生。肄业于濂溪、岳麓书院。曾任湖南省资议局议员,积极建议清政府兴办学校,向西方学习;坚决反对清廷将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筑路权出卖给外国。
光绪二十七年(1901)与同乡周辛铄等人发起,创办大同高等小学堂,先后五任校长,历时15年。他择师与教育学生均极严格,故校风良好,人才辈出。
民国6年(1917),萧竹雯当选为湖南省议会议员。民国11-17年(1922-1928),任新化县议会议长、劝学所所长、县立中学校长,并创办女子职业学校。
民国l8年(1929),首倡兴修大同高小新校舍,他四处筹款,苦心经营3年,耗资银元4万余,建成全省第一流的高小新校舍。在新校《五贤赞歌》中赞他道:“晋陵夫子清且贤,毁家兴学乐陶然,拔箭射虎石为穿,扮榆社里放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