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
民 (1913-1971)男,河北省遵化县西下营村人, 1913年3月9日出生,原名刘景宽,1928年在遵化县南岗高小读书; 1934年考入遵化河北省立第五中学;1939年初中毕业后,受聘为遵化县岳各庄小学教师,利用教师的身份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工作;1939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9月,正式参加革命工作,并进入晋察冀联合大学学习两年,在晋察冀联合大学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中,被誉为“知识分子工农化”的先进典型;1942年秋,完成大学学习任务后回到冀热辽抗日战场;1943年,担任蓟遵兴联合县政府区长,负责开辟巩固五指山区抗日游击根据地;1945年8月,奉冀热辽行署命接收兴隆县城,并担任热河省兴隆县人民政府县长;1947年12月,被调到晋察冀十四专署大众合作社(十四总店)任副经理;1948年5月,继续回到热河省兴隆县担任县长;1948年12月,被冀东行署树为“模范县长”先进典型;1949年11月,担任热河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1955年末,调任原热河省委任财贸部部长;1957年4月,担任中共河北省兴隆县委-;1957年8月,调任河北省承德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专员(正地厅级);1967年11月,经北京军区党委批准,担任河北省承德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0年下半年,遭到极左性质的错误批判;1971年1月26日,因病含冤逝世;1980年3月8日,中共河北省承德地委为王佐
民做出彻底平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