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宇,曾用名王元
乾,1919年11月生,安徽省霍邱县
临水镇人。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大专(高等师范)学历。 1936年7月至1937年9月先后在颍上县、上海市参加陶行知先生领导的生活教育社、山海工学团,学习并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10月至1938年5月先后在颍上县、霍邱县
教书。1938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6月至1944年8月历任霍邱县动委会干事、县委宣传部长、皖东北直属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泗东县委书记、泗南县委副书记、泗宿县委书记。1944年9月至1949年2月历任淮北路西永城县委书记,新四军淮北路西八分区独立二团政委,华中分局八地委 部部长、八分区肖永砀工委书记,豫皖苏三地委副书记,淮海战役北线支前指挥部政委。1949年至1952年任中共阜阳地委书记。1952年5月至1954年10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秘书长。1954年3月至1956年5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54年12月起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1958年7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1956年5月至“文革”初期任安徽省副省长。其间:1955年4月至1957年4月兼任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第五办公室主任,1956年5月至1961年2月兼任安徽农学院院长,1963年2月至1964年10月兼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63年7月起兼任安徽省农林水办公室主任。“文革”中受冲击。1971年5月起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1973年5月至1983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3年3月至1985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1973年5月至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革委会副主任。1984年12月至1994年3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4年6月离休。是中共八大、十一大、十二大、十五大代表,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六、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8月23日22时33分在合肥逝世,享年9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