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1903~1985年)
石涛,河北东光人。民国27年(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期间,石在山东临沂、苍山一带组织抗日武装,开展游击斗争,历任苏鲁支队营教导员、第八游击大队政治委员和临沂县青抗大队政治委员。在打击日本侵略军的屡次战斗中,石所领导的抗日队伍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支持,取得很大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石任中共邳县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治委员、鲁南三地委委员、武装部长,作战英勇。
上海解放后,石任上海市军管会法曹区(后定名长宁区)接管专员,完成接收旧政权、开展镇压-、打击 势力、维护社会安定和建设人民政权等工作。1950年6月,石任长宁区第一任区长,贯彻执行市政府制订“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施政方针;在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同时,着手进行城市改造和建设,在劳动人民居住较集中地区,着重抓铺筑道路、安装路灯、清除垃圾、增设自来水站、建垃圾箱和公共厕所等工作,为改善劳动人民的物质条件和生活环境作出贡献。1956年,石任中共长宁区委-,他关心和团结区内各民主党派,做好-工作,重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为全区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出力。1958年,在整风补课中,石被错划为 ,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和工资降级处分。“0”中,又遭到-。1978年彻底平反后,为中共上海市-委员会筹备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