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仁祥(1942~1970),和县濮集乡王塘行政村人。1959 年参加革命工作,1965 年应征入伍,1968 年4 月退伍回和县水利局工作。
石仁祥在部队看透了林彪在“0”中的阴谋诡计,回乡后于1968 年12 月26 日写信给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和人民解放军某领导机关,揭露和批判林彪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信中指出:“林彪不是马列主义者,而是一个打着红旗反红旗,耍弄-两面派的机会主义和修正主义分子”、“是睡在毛主席身边的赫鲁晓夫式的人物”,“我个人的生死可以不考虑,长远的原则决不放弃,要同林彪 集团斗争到底”。为了这封信,他被林彪、“-”及其在安徽的代理人定为“现行-分子”。石仁祥在对非法审讯的多次答辩中,一再告诉审讯者:“如果林彪是名副其实的革命事业接班人,我石仁祥当然也要拥护,而且会把祝他健康的口号喊得比你们还要响。但是,同志们:你们上当受骗了。”“你认为我写的《致中共中央、中央文革一封信(关于林
彪问题的汇报)》是 的,我认为我写的这封向党中央的汇报信是进步的,是革命的,是为了揭示问题,探索真理。”结果于1970 年7 月12 日,被处以死刑。
1978 年11 月20 日,中共安徽省委作出“关于为反林彪战士石仁祥同志彻底平反昭雪的决定:在合肥地区召开万人大会,为石仁祥同志彻底平反、昭雪,彻底推倒“-”及其在安徽的代理人强加于石仁祥同志的一切诬陷之词,恢复名誉;根据石仁祥同志生前要求入党的愿望和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英勇事迹,决定追认石仁祥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革命烈士;凡受石仁祥案件株连的人员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1979 年7 月12 日,中共和县县委和县革委会根据省委决定精神,在西梁山山顶,为石仁祥兴建了烈士墓,并举行了庄严隆重的骨灰安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