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芳 (1510年~1594年) 字伯承,号北山。明正统六年(1441年),其祖迁居濮州李庄(今李进
士堂村)。
李先芳在20岁时中举,于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中进士,一年后被任为新喻知县。新喻县贫穷落后,风俗不正。李先芳安抚之余,以严明法令治理,奸邪者为之折服,境内逐渐呈现繁荣景象。
后来,李先芳提升为户部主事,遂又改任刑部曹郎,累官至尚宝司丞、陛少卿。后因得罪权要,奴视僚属,他被降职亳州同知,稍后迁任宁国府同知,复以台抨罢官。
李先芳才华横溢,"未第时,诗名籍甚齐鲁间",为嘉靖间名士。曾与历城李攀龙、临清谢榛、考丰吴继岳等倡导诗社。李先芳谙晓音律,尤擅弹琵琶,当时著名琵琶家江东查十八曾折服于他。李先芳野居时曾主编《濮州志》,寓褒贬于其中,自谓"野史"。李先芳爱好广泛,对医学、道教、佛教都有研究。李先芳以诗名著称于世,一生著作宏富。著有《李氏山房诗选》、《江右诗稿》、《十三省歌谣》、《东岱山房稿》30卷和《来禽馆集》、《读书私记》、《李先芳杂纂》40卷及《清平阁集》、《周易折衷录》、《春秋辨疑》、《大明濮阳李氏世系先茔图记》、《阴符经心解》、《医学须知》、《急救方》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