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鸿(约1368年前后~?年),字子羽,福清县人,15岁能论文。洪武初,以人才荐至京,召试,赋《龙池春晓》、《孤雁》2诗,为太祖所称许,授将乐县儒学训导,官至礼部精膳司员外郎。年未40岁,就辞官归里,致力于诗。常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和弟子相唱和。著名的有郑定、王褒
、唐泰、高棅、王恭
、陈亮、王偁、周玄、黄玄等9人,以林鸿为首,时称“闽中十才子”。林鸿主张诗学盛唐,诗之“神秀声律,粲然在备”,“骨气”与“菁华”并足,“春华”与“秋实”相兼,成为闽派诗论的纲目。其诗声调圆稳,格律整齐,一洗元代诗人纤弱之习,称为“闽派”。著有《鸣盛集》4卷、《鸣盛词》1卷。其妻朱氏,亦能诗,早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