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高琦(1902~1921),字九溪,英山县(今属湖北省)落令河人。民国9 年(1920年)由英山县立高等小学毕业后,考入设于安庆的安徽省立第一师范学校。
周肇基(1902~1922),字炳麟,合肥人。天资聪颖,学习勤奋。民国4 年(1915年)就读于安庆尚志高等小学。民国7 年毕业,进入安徽省立第一中学学习。
民国10 年6 月2 日,安庆各校学生代表为要求增加经费,在省议会门前-被殴打。省立一中学生周肇基同浦世泽、曹觉生3 人率领自发集合起来的100 多学生赶往省议会。姜高琦闻悉后,也随一师学生前往省议会支援学生代表。
周肇基等率领一师同学到达省议会时,大门紧闭,遂鼓动学生英勇撞门,希图冲入议会,被兵士刺伤,抓入省议会卫兵室拘押。法专校长光明甫赶到,怒斥马联甲-青年学子,并力争派人急送周肇基入同仁医院救治,经医师竭力抢救,外伤虽愈,胸腔淤血积聚肺部,伤重成疾。
姜高琦冲在一师学生队前列,被持 兵士刺伤,身中7 刀,伤及肺腑、脑髓、胸、颈等处。送入同仁医院,虽经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7 月1 日逝世。7 月2日,安庆各校学生各界代表赴同仁医院将姜高琦烈士灵柩迎入黄家操场(公共体育场)。12 月,各界代表1200 多人向烈士致祭。31 日,旅京皖人在安徽会馆召开姜高琦烈士追悼大会。11 月14 日,安庆各界在黄家操场隆重召开姜高琦烈士追悼大会。次日,举行了隆重的殡葬仪式,许世英抚柩祭奠。为让世人凭吊,将烈士遗体葬于菱湖公园内;并在省议会后门建“姜高琦烈士殉难处”纪念碑。
周肇基出院回家后,仍时时呕血。其妻黄佳馥精心护理,仍未好转,病情日重。民国11 年11 月10 日再次发作,吐血身亡。各界人士纷纷前往吊唁。12 月10 日,各机关学校在西门外同善堂举行追悼大会,葬菱湖公园姜高琦墓侧。
民国13 年,马联甲在诱逼姜高琦父母迁柩回里后,又逼周肇基妻黄佳馥将周墓迁出菱湖。黄佳馥严词拒绝,答复劝其迁墓者曰:“今者倪、马当道,附和者多。我一女子,势不能作何-。然欲借亡者以求苛得,此非人之事,亦我所不愿。”是年清明节前,往菱湖祭扫周肇基墓后,服毒 ,以示抗争。
姜高琦、周肇基被害后,安庆教育会、0、农会、报业公会、律师公会等十公团组成“安徽六二惨案后援会”,派员往北京大理院状告马联甲,历时数载。由于安庆各界的努力,安徽军阀当局-屈服,教育经费由65 万元增至150 余万元,然姜案代理人周子衡被收买,杀人罪魁马联甲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民国14 年,省城部分进步人士在菱湖原地重修姜周二烈士墓。姜高琦“以其影片易葬”于墓区东边,周肇基、黄佳馥二人合葬于墓西边。另建“血衣亭”一座,后渐倾圯。1987 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在菱湖公园重修烈士墓及血衣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