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1728年,步步惊心,甄嬛传]
佟佳·隆科多(?—1728年),字竹筠,满洲镶黄旗人,清圣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一等公佟国维次子,清朝大臣。
在有清一代,被皇帝公开以“舅舅”相称呼的,大概只有隆科多一人。就是这个隆科多,在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之间扑朔迷离、明争暗斗的皇位大战中地位非同一般,是康熙、雍正两朝皇权交替之际最为关键的核心人物。这与他在雍正即位之后飞黄腾达、显赫一时有着直接关系;他最终为雍正所猜忌,屡遭打击,直至被圈禁而死,实际上其根源也在于此。
早年任职
隆科多是一等公佟国维儿子,孝懿仁皇后的弟弟。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就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因为属下违法,康熙帝责成隆科多没有实心办事,故而罢免其副都统、銮仪使的职务,仍在一等侍卫上行走。 康熙五十年(1711年),被授为步军统领, 掌握京师警卫武力。
隆科多出任步军统领后,康熙通过朱批告诫他:“你只须行为端正,勤谨为之。此任得到好名声难,得坏名声易。你的兄弟子侄及家人之言,断不可取。这些人初次靠办一两件好事,换取你的信任,之后必定对你欺诈哄骗。先前的步军统领费扬古、凯音步、托合齐等,都曾为此所累,玷辱声名。须时刻防范。慎之!勉之!”字里行间中透漏出康熙对隆科多的关爱之情。但是康熙也同时指出,隆科多必须同自己的家人以及朋友保持距离,不参与结党才可以保住步军统领的位子。朱批中的告诫之语也让隆科多如头上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作事时时谨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被提升为理籓院尚书,仍署理步军统领。 不仅专门委派他秘密监视被圈禁的废太子爱新觉罗·胤礽和大阿哥爱新觉罗·胤禔,随时密奏二人的有关消息,还让他秘密监视京师内的宗室王公和部院重臣的动向。这个时候的隆科多尽职尽责,表现出色,康熙皇帝生前曾多加赞赏。
炙手可热
雍正帝即位之后,因为隆科多拥戴有功,所以命他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并且承袭一等公的爵位,被授为吏部尚书。很快就因为总理事务办得好,加封为一等阿达哈哈番,并令他的长子岳兴阿承袭。而他的次子玉柱,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称呼他舅舅而不称呼其名。 雍正帝即位之初清廷铨选官吏,隆科多可以不经奏请,任意挑选,当时被称为“佟选”。
雍正元年(1723年),隆科多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一起被加封为太保。 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籓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与年羹尧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恃宠获罪
雍正三年(1725年),隆科多被撤掉了步军统领的职务。次子玉柱因为品行恶劣,被夺职罢官,交由隆科多管束。时值年羹尧获罪,雍正帝以都统范时捷疏劾欺罔贪婪诸状,及妄劾道员金南瑛等,并下吏部议处。上谕曰:“前以隆科多、年羹尧颇著勤劳,予以异数,乃交结专擅,诸事欺隐。”命授缴所赐四团龙补服,并不得复用双眼花翎、黄带、紫辔。及议上,以时捷劾,请罢羹尧任;以妄劾南瑛,请严加治罪。上以前议徇庇,后议复过当,责隆科多有意扰乱,削太保及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命往阿兰善等处修城垦地,谕曰:“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尧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向日明珠、索额图结党行私,圣祖解其要职,置之闲散,何尝更加信用?隆科多、年羹尧若不知恐惧,痛改前非,欲如明珠等,万不能也!殊典不可再邀,覆辙不可屡蹈,各宜警惧,毋自干诛灭。”
雍正四年(1726年),隆科多家仆牛伦挟势索贿,事发,逮下法司,鞫得隆科多收受年羹尧、总督赵世显、满保,巡抚甘国璧、苏克济行贿。谳上,雍正帝命斩牛伦,罢免隆科多的尚书职务,令他料理阿尔泰等路的边疆事务。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国与俄罗斯的边界。起初,隆科多与阿灵阿、揆叙结党营私,与年羹尧交结。等雍正帝尽发阿灵阿、揆叙及年羹尧罪状,宣示中外,而受隆科多引荐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诛,雍正帝诘问隆科多,隆科多不以实对。
雍正五年(1727年),隆科多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即将成功,但由于结党营私,并私藏玉牒,雍正帝抓到罪证立即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隆科多四十一条大罪,幽禁于畅春园。长子岳兴阿撤职、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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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于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