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脱夫(1913~)又名范达夫,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国27 年(1938 年)参加革命,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新四军四支队战地服务团团员。次年秋,任新四军五支队执法队政治指导员、锄奸科科长。民国30 年,任新四军二师锄奸部副科长、科长。民国31 年,任新四军军部保卫科科长。民国35 年,任苏皖边区政府公安总局处长。民国37 年,任华
东局社会部科长,后任高级战俘政训班主任。民国35 年5 月,任上海市水上区域接管专员及水上公安分局局长。建国后,历任上海市-政治部人事处主任,中共上海市委水上民船民主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上区区长、区委书记,上海市航运交通局局长、-,上海市建筑工程局-、副局长、局长。“0”期间,任上海市劳动局顾问。1984 年离休。
樊脱夫喜爱文艺,著有《征鸿诗词稿》3 卷,长篇小说《警艇》、《罗炳辉将军的故事》、《侦察员的故事》、《民间故事趣谈》等。曾任上海市老年诗词学会委员、理事,上海市红楼书画社社委,上海市枫林诗词学会理事、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