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
天(1918—1968年)
陈浩
天,原名曹大钧,青浦镇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民国22年(1933年)就读于上海吴淞中学,翌年入同济大学附中高中部,接近进步师友,参加进步学生活动。“一二·九”运动时,曾赴京-。抗日战争爆发,回青浦与顾德熙等人一起组织青浦旅外学生会,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后随同济大学抗日救亡团南下至浙江丽水、遂昌一带农村活动。2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转战于-两省,先后担任中共浙西行署政务处特支委员、临杭党组织书记、海北工委组织部长、路东特委政治交通员、苏南路北地委秘书长、江宁青龙区委书记、吴兴和平区
委书记等职。因工作需要,于31年改名陈浩天。抗战胜利后,随部队北撤山东,在华东局宣传部工作。37年2月,协助周新武创建华东新华广播电台,任电台委员会委员兼部副主任,是年夏天,电台开始广播。1949年春南下途中,奉命接管浙江广播电台任台长。1950年调华东人民广播电台任秘书长兼技术部主任。1957年,陈浩天被诬为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集团成员,1959年9月被开除党籍,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1961年秋回电台,1963年调至天山二中任副校长。“0”开始,陈浩天又遭到残酷-。1968年1月3日,患癌症不治逝世,终年50岁。1979年5月,得到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