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
中(1897~1949),又名桂三,双泉铺人,家富。民国7年(1918)混迹长沙0,后入湘军第一师学兵营,不久离营,在隆回武冈聚众为匪。民国15年3月,驻防邵阳的刘重威被唐生智诱杀,陈趁机收刘部兵马,羽翼日丰。后受湘军第二师师长周磐的招安,任营长。民国16年“马日事变”后,陈脱离周磐部, 自称“-先遣司令”,四处袭击农民自卫军和工人纠察队。民国17年被蒋介石委任为“湘东剿共司令”、“独立第五师第二训练处处长”。陈参与截击平江起义失利,遂血洗平扛长寿街及东南乡,杀无辜百姓1800余人以邀功。次年升任独立第七旅旅长和“湘剿纵队司令”。民国19年8月,陈进攻浏阳红军,在官渡渡河时,船民逃避,即令部下追回船民30余人,残杀于河岸,亚趁夜闯入官渡居民区,烧毁民房,残杀无辜,令部下杀人割左耳领赏,每杀一人,奖银洋5元。次年5月,陈进攻浏阳红军,趁机血洗浏阳铁属山,横山、佛岭等地,至使10公里内无人烟。此后,陈在茶陵、江西莲花等地进攻苏区,大肆烧杀,老病床笫、睡卧襁褓者,无一幸免。因杀人数目过大,每杀一人,奖金降至银元3元。上交领偿的人耳至数麻袋之多。何健为陈上报蒋介石请功称:“剿共身先士卒,屡建奇功,安定地方,莠民彻底根绝。”何以其-杀人有功,将湘西土著陈子贡部合并于陈, 编成第六十三师,委陈为中将师长。红军开始长征后,陈率部紧迫至湘西、云南、贵州等地。在云南镇雄一带,大肆抢劫苗民财物,遭到苗民-,陈派师部特务营对黄泥冲、黄家屯、长铺一带苗民疯狂烧杀,数十里内,苗民几无幸免,因-苗民特多,每杀一人,奖金降至银元一元。 抗日战争初期,陈部驻防浙江金山卫,见军情吃紧,不告而归,在邵阳城
兴建陈氏花园楼台,以致部队作战失利,旅长李伯蛟阵亡,被蒋介石囚禁于江西上饶。陈获释后回邵阳,又强占民女,掠夺财物,称霸一方,无恶不作,逼邵阳一代名伶花中喜投河自尽。陈也曾资助兴办公益事业。民国32年首倡筹款并赠儒林街陈氏花园开办邵阳公医院捐资修缮资东书院、重印《宝庆府志》。 湖南解放前夕,陈协助国民党十四军军长成刚及邵阳县长胡悌等破坏和平起义,被白崇禧委任为“中国人民-救-司令”,袭击起义部队,-无辜群众。1949年12月6日,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在隆回县谢家冲捕获,于1949年12月25日依法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