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16年-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陈发洪(1916~1980),原籍河南永城,民国12 年(1923 年)随父母逃荒至霍邱落户。民国19 年春参加区游击队,同年加入共青团,年底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农红军,后任班长、排长、红十二师三十五团交通队长、红七十三师二一七团连指导员。参加了商潢、苏家埠、潢光等战役。民国21 年10 月,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鄂豫皖革0据地,向川陕边区转移。二一七团为开路先锋,年底攻占四川通江县城。陈发洪在战斗中负伤,治愈后,任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监察委员。后调红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一团政治委员、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科长、总卫生部保卫局长、红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发洪历任八路军三八五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八路军总政治部保卫训练班学员和陕甘宁留学兵团军政研究班学员。进入陇东后,任三八五旅七七○团政治委员。大生产运动中,陈发洪带领全团开赴合水县大樵山下开荒地,办农场,当年收获粮食除供给全旅食用还有节余,受到上级表彰。后调任留守兵团警一旅三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陈发洪先后担任东北民主联军吉东警备二旅政治部主任、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第十纵队二十九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委。第四野战军一四 师政委兼湘西会同军分区政委。
建国后,任四十七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抗美援朝赴朝后,任志愿军某军副政委、代政委。1953 年后,任解放军四十七军政委、广州军区副政委、第二炮兵政委、昆明军区、武汉军区副政委。1955 年授予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