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23年-2004年,豫剧表演艺术家]
张妙玲(1923-2004),改名常香玉。河南省巩县人。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
9岁随父亲张福仙学戏,后拜翟彦身、周海水为师并,随义父姓改名为常香玉。玉者,高雅纯洁、坚固之意,姓、名意义相联系,表现其对艺术的执著追求,要艺术之花常香不败;为人处事,要有坚定的原则性,心灵纯洁,坚贞如玉。初学小生、须生、武丑,后专演旦角。
10岁登台,总汇于旦角。得王镇
南先生帮助,13岁主演六部《西厢》,名满开封。代表演艺戏剧有
《花木兰
》、《拷红》、《白蛇传》,现代戏《红灯记》等。
常香玉原唱豫西调,后在演出中逐渐融合豫东、祥符各调,并吸收曲剧、坠子、山西梆子、河北梆子、京剧等一些唱腔,别创新。演唱特点是吐字重而不死,轻而不飘,字正腔圆,韵味十足。
1938年后因病不能再演武戏而潜心钻研青衣、花旦表演和说白的改革。1941年赴陕甘演出。1948年在西安创办香玉剧社,致力于培养青年演员。
1951年为支援抗美援朝,率剧社巡回西北、中南、华南各地演出,以演出收入捐献“香玉剧社号”战斗机一架,后又率领剧社到朝鲜前线慰问,赢得“爱国艺人”称号。
1952年,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同年出国演出,出席维也纳世界人民和平大会。。
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分会副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是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4年6月荣获“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4年6月1日在郑州逝世,享年72岁。
2004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追授常香玉大师“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2009年9月14日,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