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_弘晳逆案 相关人物介绍
爱新觉罗·弘晳
  爱新觉罗·弘晳(1694—1742年),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之孙,理密亲王爱新觉罗·胤礽长子。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之侄,子凭父贵,弘晳自幼深受祖父喜爱,养育宫中。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日辰时生,母为侧福晋李佳氏,轻车都尉舒尔德库之女。雍正元年,封多罗理郡王。雍正帝继位后在对其八弟、九弟等政治死敌进行毁灭性打击的同时,却对废太子一家采取怀柔政策。如: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即康熙驾崩第二天,雍正
(16941742)
爱新觉罗·胤禄
  爱新觉罗·胤禄(1695-1767年)号爱月主人,清朝宗室大臣,康熙皇帝第十六子,顺懿密妃王氏所出。康熙末年,命掌内务府。雍正元年三月,奉命继嗣皇太极孙、和硕庄靖亲王博果铎。历官正蓝旗、镶白旗、正黄旗都统。乾隆元年,任总理事务大臣,兼管工部事务,食亲王双俸。 四年十月,坐与胤礽长子理亲王弘皙往来诡秘,停双俸,罢都统职。三十二年,薨,年七十有三,予谥曰恪,葬于磁家务。雍正帝胤禛即位后,为避名讳,除自
(16951767) 康熙皇帝第十六子
爱新觉罗·弘升
  爱新觉罗·弘升(1696年—1754年),是恒亲王允祺第一个儿子,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母为侧福晋刘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为世子,照贝子品级。雍正年间曾管理上驷院、镶白旗事务,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办理旗务时“并不实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严加训诲”。乾隆帝继位后,重新启用弘升,授予正黄旗满洲都统,兼管火器营事务。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
(16961754)
爱新觉罗·弘昌
  怡亲王允祥第一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丙戌十一月十六日子时生,母为侧福晋瓜尔佳氏,郎中阿哈占之女。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为贝子。乾隆帝称弘昌“秉性愚蠢,向来不知率教,伊父怡亲王奏请圈禁在家”,允祥死后才被雍正帝释放,乾隆帝继位后晋封贝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贝勒,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四月二十一日戌时卒,年六十六岁。他是被卷入弘晳逆案的4位同辈参与者中,惟一一位身后
(17061771) ,满族
爱新觉罗·弘普
  爱新觉罗·弘普(1713年—1743年),康熙皇帝孙,庄恪亲王爱新觉罗·允禄第二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六月十九日申时生,母是侧福晋李氏,杨达色之女。因其长兄出生之日即夭折,弘普实际上是允禄的长子。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封贝子,乾隆二年(1737年)二月掌管銮仪卫事,乾隆三年(1738年)八月任镶蓝旗满洲都统,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弘普虽因弘晳案牵连,革去贝子,解銮仪卫任,但当月
(17131743) ,满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