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不厌诈】成语典故及主人公介绍
晋文公重耳
  晋文公(前671年 或前697年 -前628年),姬姓,名重耳,是中国春秋时期晋国的第二十二任君主,前636年-前628年在位,晋献公之子,母亲为狐姬。 晋文公文治武功卓著,是春秋五霸中第二位霸主,与齐桓公并称“齐桓晋文”。 晋文公初为公子,谦虚而好学,善于结交有才能的人。骊姬之乱时--在外十九年,前636年春在秦穆公的支持下回晋杀晋怀公而立。晋文公在位期间任用狐偃、先轸、赵衰、贾佗、魏犨等
(前697前628)晋国的第二十二任君主 ,重耳
楚成王熊恽
  楚成王熊恽,公元前671-前626在位。楚文王卒后,其子堵敖(杜敖)立。堵敖与其弟熊恽均为楚文王与息妫所生。堵敖在位三年,政局动荡,无所作为,后在政变中被废。公元前671年,熊恽即位,是为著名的楚成王。楚成王即位时年幼,军政大权掌握在令尹子元手里子元。公元前664年(楚成王八年),申公斗班怒杀子元,子元内乱遂平。楚成王即位前后,时经十余年,政局动荡不安,楚武、文开创的王业,一度受到削弱。子元内乱平
(671626)楚国国君
子犯
  子犯,即 咎犯,狐偃, 春秋时晋国大臣。文公元年春天,秦国护送重耳到达黄河岸边。咎犯说:“我跟随您周游天下,过错也太多了。我自己都知道,何况您呢?我请求从这时离去吧。”重耳说:“如果我回到晋后,有不与您同心的,请河伯作证!”于是,重耳就把璧玉扔到黄河中,与子犯明誓。那时介子推也是随从,正在船中,就笑道:“确实上天在支持公子兴起,可子犯却认为是自己的功劳并以此向君王索取,太耻辱了。我不愿和他同列。”
成得臣
  成得臣(?-前632)芈姓,成氏,名得臣,字子玉,斗伯比之子,子文之弟。若敖氏后裔。春秋时楚令尹。楚成王三十五年(前637年),因战功被子文推荐为令尹。成王三十八年,率楚军灭夔(今秭归境),又北征背楚亲晋的宋国。次年冬,再围宋,与救宋之晋、齐、秦联军战于城濮(今山东鄄城临濮集),楚军溃败。引咎自杀于归途中。前637年(成王三十五年),楚令尹子文年事已高,想养老了,便推荐领兵作战有功的子玉接班,成王
(?~前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