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51年去世的名人介绍
181、黄宣威
  黄宣威(1906~1951年8月) ,乳名黄尚金,小时随父迁居下南乡下南街。父亲死后,随母移居川山乡由动街。宣威12岁左右进县立第二小学(今由动中心校)读书,因好玩而考不上高小,便在母校当勤务员,混了一段时间又不干了。民国15年(1926年)与惯匪崖禹景为伍。有一次黄宣威伙同几个青年到贵州省荔波县洞塘乡久安村买大烟,货到手后,便拔出手枪将卖主及其家人-,塞住嘴巴,然后逃之天天。不久,卖主邀了久安1
(19061951)
182、李成元
   李成元 (1913—1951),官沟乡大坝人。曾务农、经商,后加入红帮“翠华山”,结交与山主郑风林有来往的土匪,借红帮摆香堂、收兄弟、开场,成群结伙,-,危害地方。民国37年(1948)到留坝县百栈河、江口一带,拦车抢劫,被褒城县国民党政府招安授褒城县独立队长,发给0弹药,遂聚匪一、二百人把持官沟、弥陀寺、同沟寺、新街子等地。胡宗南溃逃四川前夕,派西安绥靖公署第二科长郑汝平在沔县组织“救国忠义
(19131951)
183、刘希彬
  刘希彬(1915~1951)完县(今顺平)导务村人。1937年10月在寨子村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骑兵团连指导员、副营长、营教导员、团副政委。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赴东北松花江任解放军第四十二军一二五师三七四团政委。平津战役结束后,南下渡江直至海南岛。1950年10月首批赴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1年3月在朝鲜平章里战斗中壮烈牺牲。
(19151951)
184、周观春
  周观春(1907~1951)本县关口街人,曾用名周省耕。周于1927年至1937年在太山庙初小任校长。1937年任县学租管理员,1939年至1940年任县动员委员会书记。1942年任县粮食科长。1945年至1949年担任县临时参议会副参议长、参议长、县党部执行委员、三青团干事、直属第二区分部书记、勘乱建国委员会主任、优待会主任等职。周于1938年参加国民党,1946年由县党部书记李培棠拟报为国民党
(19071951)
185、王信飞
  王信飞(1913~1951),又名王安良,黎族,出生在原保亭县南圣新村。其祖籍为陵水呠号区乐利乡石芽村。父王大成,母黄女恶妹因在原籍生活困苦,于1910年10月,从陵水迁居南圣新村。王信飞因家庭穷苦,17岁时才进入王昭夷创办的南圣学校读书,由于他学习刻苦,成绩优异,1931年由南圣学校教师黄益森、廖希吾推荐到陵水同仁学堂就读,1933年,又由该学堂选送到广州师范学校就读,1935年他从该校转入广东
(19131951)
186、王昭信
  王昭信(1918~1951),黎族,保亭县保城镇什聘村人,后移居春天龙则村。曾在琼海县加积觉民小学念书。后被选送到广东省仁村师范读书。1937年抗战爆发,该校被迫迁址,王昭信离校回家。1942年,国民党保亭县政府命王昭信取代梅有仁任保亭县抗日游击队队长。同年,中共琼崖特委加强保亭县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当地许多黎族首人同广大人民一起,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中共陵保区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林泉和他的妻子
(19181951)
187、王振渚
  王振渚(1878~1951),字季凫,苏仙区良田镇铺下村人。弱冠考取秀才,名列榜首。不久科举废,因家贫,设馆于良田两湾洞,有人讥之:“我们每年拿几十担物谷,可以养老你。”王一气之下,愤而投笔从戎,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考入广东陆军将弁学校。毕业后,派充广东新军排长,与赵伯先、黄兴、倪映典等人结为密友。宣统二年(1910)2月12日广州新军起义,倪映典率大队攻小北门,王振渚率支队攻大北门,形成
(18781951)
188、郑元路
  郑元路原名包新路,外号麻子路(因脸麻而得名)。南平县(今南平市)塔前乡塔前村人。生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两岁丧父,母亲改嫁到西芹南洲村,遂改郑元路。从小顽劣好,好逸恶劳。12岁就号称“孩子王”,上山砍柴,强迫别人抬他上山,待人砍好柴,又强迫凑搭一担给他。郑元路17岁当起土匪,先在魏德元匪部充当勤务兵,后投郑保亮匪部为小头目。民国19年(1930年)农历七月初七,率匪徒抢南洲民团(地方组
(19051951)
189、薛永黍
  薛永黍(1890~1951年),祖籍金门。童年在家乡念书,后赴福州英华书院肄业,毕业后到美国西根大学深造,获教育学士,嗣又攻读历史,考取历史学硕士。先赴菲律宾宿务中学执教,民国19年(1930年)应邀任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兼附属高中部主任。民国26年,受聘任新加坡华侨中学校长。七七卢沟桥事变后,海外华侨掀起汹涌澎湃的抗日运动,他深受陈嘉庚的影响,领导华侨中学师生响应南侨筹赈会的号召,宣传抗日。民国3
(18901951)
190、王离仙
  王离仙(1899—1951) 又名子炎,洛南县尖角乡人。民国24年(1935)加入中国国民党,曾先后担任国民党高良臣部连长,洛南县“红枪会”团总兼民团团练,自卫中队、大队队长,据点大队总队长,保警大队队长,乡、镇长,国民党洛南县党部执行委员等10多个反动职务。民国19年(1930)王离仙在任“红枪会”团总兼民团团练时,以“土匪”嫌疑在尖角圪达庙先后4次杀害无辜群众32人,后又在县城药王庙杀害7人。
(1899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