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22年去世的名人介绍
51、张元奇
  张元奇(1858-1922),字贞午、君常,号姜斋,福建侯官县(今闽侯县)上街镇厚美村人。清末民初重臣。清咸丰八年(1858)生。自幼饱读经书,后曾到台湾教书。光绪十二年(1886),登进士第。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绪十五年(1889)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后升任监察御史、湖南岳州府知府、奉天锦州府知府,以弹劾权臣载振(庆亲王奕劻之子,当时一度认为是光绪帝之后新皇帝的候选人,因其欲娶天津
(18581922)
52、徐一冰
  徐一冰(1881~1922年) 徐一冰,又名益彬、逸宾,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因不忍“东亚病夫”之耻辱,东渡日本,进大森体育学校,专攻体育。光绪三十三年回国,奋力宣传“体育救国”思想,设立华商体操会,操场在北浙江路(今浙江北路)会审公廨之北,供华人商余之暇,练习体操,以健身尚武。徐先后在爱国女学、湖州旅沪公学、南洋女师等校担任体育教师。光绪三十四年,在北浙江
(18811922)
53、林缵统
  林缵统(1852~1922年) 清末戊戌维新运动志士,字承先,号天民,崖城区拱北乡人,清咸丰二年(1852)正月十八日生,出身于封建书香门第。祖父详士为岁贡,父亲受年为监生。少时读书聪明,10多岁博得知州奖掖,成为当地稍有名气的秀才郎。20岁左右,参加“郡试”,名列第一,后被授“八品顶戴”,名倾一时。光绪元年(1875),上《崖州利弊书》,向工部右侍郎广东学政江鸣銮提出兴利除弊,改良吏治的主张,
崖州君子(18521922)
54、孔祥桐
  孔祥桐(1874—1922)字润生。曲阜县(今曲阜市)城内考棚街人。他深受戊戌变法影响,主张维新应以教育为始基,教育必须注重物质学科。1902年 (光绪二十八年) ,应孔祥霖之邀,赴日本考察学务实业。回国后,尽焚旧存文稿,一意研求新学,崇尚实业救国。不久,考入山东优级师范学堂。毕业后,再次赴日本攻读理化学科。回国后,目睹中国既贫且弱,深感兴办实业,必须教育先行,便致力山东的教育改造与建设。先后任齐
(18741922)
55、容伯挺
  容伯挺(1886—1922),字宝韶,新会县荷塘良村大宅巷(今属蓬江区)人。父容体正,是晚清举人,以教书为业,曾任荷塘小学堂和江门景贤高等学堂堂长。容伯挺早年赴日本求学,加入中国同盟会日本分会,进行革命活动。民国元年(1912年)回到广东,从事党务活动。民国2年(1913年)5月初,中华民国各省议会联合会在天津成立。容伯挺以广东代表身份赴天津开会,被袁世凯指派爪牙拘捕,欲加以罪。不久,经国民党机关
(18861922)
56、张荆野
  张荆野(1864-1922),字凤巢,号石渠、翼轸。团风镇严家咀人。1897年擢为拔贡,赴京任八旗官学教习。同年,由教习考取同文馆第一名,授俄文馆汉文教习。1909年放江苏候补知县,差委南京下关、四洲、北河口等地厘金局局长。因受反清革命影响加入同盟会。1912年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秘书。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由南京迁居武汉,随任宜昌、青滩口征收局局长。继应四川督军兼巡按使陈宦邀请任督署秘书长
(18641922)
57、韦陟云
  韦陟云(1843~1922),字蘅浦,号郇五,壮族,大乐乡大乐村人。生平好学,爱作诗赋,是近代壮族诗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考中举人。光绪四年(1878年)十月,任云南报捐局主事。光绪六年七月,在京鉴定,八月正式入户部为主事,十月改加员外郎衔。光绪十六年(1890年) ,请假回乡,次年受人牵连,遭受“无妄之灾”,在家候审,3年后奉命赴京羁栖待命。在百无聊赖中,“忆及家乡山水,旁及各处事迹,古
(18431922)
58、苏元瑞
  苏元瑞(1846.5——1922.11) ,字玉书,号霭庭,新圩人。貌雄伟、力气大、声洪亮。幼时读过几年书,天资聪颖,常好吟咏。12岁,随兄元春投张高友部。张败亡后,同治三年(1864年)赴江西投楚军席宝田部。次年,升百夫长。光绪二年(1876年),随楚军入贵州镇压苗民起义,由于“战功”卓著,先后升任镇标中军游击、凯里营都司等职,并由湖南巡抚启奏,奉朝旨以副将补用,赏戴花翎。后多次奉抚檄统兵赴湖南
(18461922)
59、保罗·欧仁·路易·德沙内尔
  保罗·欧仁·路易·德沙内尔出生于1855年2月13日。他的父亲埃米尔·德沙内尔(1819-1904)曾任法兰西学院教授和参议员,因反对拿破仑三世而-布鲁塞尔,他在那里出生。1885年10月当选为厄尔-卢瓦尔省议会议员,并成为共和党的进步者群体的最显着的演说家之一。1896年1月,他当选为副议长,并从此投身于反对左派。不仅在议会斗争,而在整个法国的公开会议中十分的活跃。1896年6月,他当选为法国商
(18551922)
60、杨晨
  杨晨(1845—1922),字定孚,黄岩路桥河西(今属路桥区)人。16岁有神童之称。清同治四年(1865)举人,光绪三年(1877)进士,殿试二甲第8名,为本科浙江首位,授翰林院庶吉士,国史馆协修。十年,升任御史,同年开始编《三国会要》,立凡例。次年,与王棻购《逊志斋集》,续刻《台州全书》。后历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山东道监察御史,工部给事中,刑部掌印执事中等职。十五年,浙江遭大水,省籍京官联名上疏请
(1845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