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67年出生的名人介绍(7)
61、李经楚
  李经楚(1867年-1913年),字仲衡,号佑三,府学廪生,安徽合肥磨店乡(今属合肥市瑶海区)人,为李瀚章次子。以三品衔,二品顶戴任江苏后补道,后为参赞官赴比利时、法国等国。回国又任京师大学堂提调并兼办大学堂工程处等,后长期任职于邮传部,官至邮传部右丞。李经楚其人才学广博、融通中西、精通政务,曾多次代表国家进行对外事务的谈判。因出资组建交通银行,于1908年任交通银行首任总理。李经楚在任行长期间筹
(18671913)
62、张曰珹
  张曰珹(1867—1894),字玉轩,分水柳柏乡(今桐庐百江镇)人。清末邑廪生,广有文名,且富胆识。父殁后,经商。分水盛产茶叶,由本邑商人运往苏、杭一带销售,因受牙行中间盘剥,常致亏本。曰珹愤怒不平,乃倡议于江苏吴江开设同德和茶行,直接设立经销点,从而挽回地方利益,茶商皆大欢喜。为使产品适销对路,还联络本地茶农,改进制茶工艺,提高茶叶质量。产品经海道远销至辽东,生意十分兴隆。曰珹还热心乡里公益事业
(18671894)
63、黄熊祥
  黄熊祥(1867—1912) ,原名缵先,别字绪昌,笔名起东。吉一里三家岭村(今石咀乡嘉荷村) 人。家清贫。父儒彰是塾师,故熊祥稚龄即随父习文。12岁应童试,14岁入府学。以成绩优异,送广州广雅书院肄业。除学经史之外,兼习西洋科学,接受民主思想,有富国强兵之志。光绪十九年(1893年),熊祥赴桂林应乡试,中举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与邑人程大璋一同在桂林听广东举人康有为讲学,接受维新思想。
(18671912)
64、周静溪
  周静溪,名传性,峨山县双江镇人,清朝同治6年(1867年)冬月26日生,1950年8月27日卒于昆明,终年83岁。周静溪于光绪丁酉科中了举人,据《新纂云南通志》记载:“光绪季年,科举既停。为士子出身计,本省曾于光绪丁未及宣统庚戍两年,保送举人及五贡之优民者入京考试,其取录者仍以京官或分发各省任用。”“丁未年取录周传性等十四人。”这一记载说明,周静溪又获得了相当于进士的名位,考取后即被录为京
(18671950)
65、张中立
  张中立(1867-1958),字雪门,号耐寒、六一子,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呈羔村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民主主义革命仁人志士。清同治六年(1867)1月生。幼年家贫,12岁才入塾读书。光绪六年(1880),14岁因无力交纳学费而退学。16岁得人帮助重新入学,以是勤奋自勉,倍加刻苦。光绪十四年(1888),22岁考中秀才。光绪二十九年(1903),35岁以第14名高中清癸卯科举人(清末科乡试),任
(18671958)
66、林连登
  林连登(1867~1963),字达科,溪西镇鲁阳村人。华侨企业家,马来西亚潮州公会联合会主席。连登青少年时期,在家乡务农。光绪二十一年(1895)到马来西亚谋生,初期替富商赶牛车,人称“牛车登”。历尽艰辛,积资垦殖荒地,种植木薯和橡胶。经多年苦心经营,建立了泰诚、泰益、茶园和泰丰四个园区,面积3000多亩,工人近3000人。而后,又开办顺泰和连德两个碾米厂,并在槟城开设连兴和酒厂。宣统二年(191
(18671963)
67、杨辔龙
  杨辔龙(1867~1919)名立均,号云麟,霍山诸佛菴杨家湾人。光绪八年(1882年)中举,光绪二十年受清廷派遣去日本留学,与同乡郭缉熙、龚才朗加入同盟会,学成回国,光绪三十年与柏文蔚等参加新军。同年,联络各县同盟会员成立安徽支部,任理事。宣统三年(1911 年)参加武昌起义,回安徽后参加驱逐安徽抚台朱家宝斗争。安徽省革命新政府成立后,杨辔龙任高等检察厅厅长。民国3 年(1914 年),创办安徽省
(18671919)
68、陈湘浦
  陈湘浦(1867~1948),金坛县(今金坛市)社头乡张村人。爱国士绅。他家有良田百余亩。光绪十七年(1891年),童试第一名,后在社头集镇当塾师。光绪三十四年,他在张村创办振华小学。得到县知事颁发的“文化先河”嘉奖。在教学之余喜读新书新刊物。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他在社头茶馆广为宣传,并当众剪下自己的长辫子。在他的带动下,家人、学生、乡人都纷纷剪掉辫子。他反对张勋复辟,痛骂军阀割据混
(18671948)
69、丁月心
  丁月心(1867~1953年),女,一名金兰,朱泾镇人。明辨事理,处事果断诚挚,人尊为“兰姑”、“兰姐”。后嫁松隐吴姓为继室。丈夫逝世后,她摒弃富裕的家庭生活,致力于社会事业。初筹办农场,继去浙江湖州福音医院担任管理工作,后在松江刺绣学校任教。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春,受松江景贤女校之聘,任国文教员兼管理工作,深为校长宋占梅倚重。秋,宋去世,其夫姚文蓥翌年离松时将校务托付。丁慨然承诺,精心擘划
(18671953)
70、董康
  董康(1867~1947) 字绶经,号诵芬室主人,生于清同治六年(1867年),武进人,世居区境内青果巷。董康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中举人,次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郎中,大理寺推丞,主陕西刑狱。光绪二十八年母病返里,服丧期满后,曾与人编修《宪法大纲》,由清廷颁布试行。辛亥革命后,赴日留学,民国3年(1914年)回国,历任北洋政府大理院院长、法制编纂馆馆长、司法总长、财政总长等职。民国11年(
(1867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