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67年去世的名人介绍
1、赫舍里·索尼
  索尼(公元1601年—1667年),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清朝开国功臣之一、一等公爵,孝庄文皇后指定辅助康熙帝的四位辅政大臣之首。清太祖努尔哈赤的时候,因为索尼父子及赫舍里·硕色兄弟皆通晓国书(满语)及蒙、汉文字,特命硕色与赫舍里·希福一起在文馆做官,赐号“巴克什”。授索尼一等侍卫之职,并从征界籓、栋夔。崇德八年(1643年)清太宗皇太极崩后五日,睿亲王多尔衮在三官庙召见索尼议谈册立之事。经过了
清朝开国功臣(16011667)
2、黄文焕
  黄文焕(1598~1667) 字维章,号坤五,白云乡人。天启五年(1625年)登进士第,授广东番禺县令,后调潮州知海阳县,兴学重文,为世所称道。崇祯间,任陕西山阳县令,积谷备荒,疏理漕运屡有成效。应召进京御试,选拔为翰林院编修。黄道周因论杨嗣昌、陈新甲获罪,词连文焕,遂与道周同入狱。在狱笺注《楚词听直》8卷,《陶诗析义》2卷。年余获释。经此挫折,文焕无意仕途,乃乞身归里。临别,赠道周诗道:“自闻钩
(15981667)
3、莫若玉
  莫若玉(1595~1667),字石伯,号厘峰,明,潜江(今泰丰办事处)人。他是前述“儒行之宗”——莫汝嘉的第五子,是康熙年间官至陕西布政司参议莫之翰的祖父。晚年破产为恩师建祠堂,成为古今尊师之典范。(一)康熙《潜江县志》(以下简称《县志》)记载,他“生而落落寡谐”,即生下来就与众不同,属于那种厚道寡欢,而又不太随众合群之类的人。由于其父崇儒重教,也希望儿子们好好读书,能正道步入仕途,因而鼓励他饱读
(15951667)
4、王忠孝
  王忠孝(1593~1667年),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生,字长儒,号愧两,南埔乡沙格村人。崇祯元年(1628年),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在中央财政部门管籍帐和田赋之事。南明弘光帝时授绍兴知府,辞不受。隆武帝时擢光禄寺少卿。郑成功起兵后,即投奔郑氏,对军政大事多所赞划,备受推重,在抗清复台中,出力甚多。明末崇祯帝即位后,政权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政治极端腐败,官吏00成风。王忠孝能廉洁奉公,出污泥
(15931667)
5、卢兴祖
  卢兴祖,清朝官员,他于1665年4月2日至1665年7月4日期间,奉旨接替李栖凤担任广东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广东地区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1665年,该官职再度改制,其名称改为广东广西总督,职权亦恢复1661年之前的兼摄广西地区政务。而卢兴祖亦为新职称的首位官员。卢兴祖于康熙六年 十一月因诈贿案而死。卢兴祖,汉军镶白旗人。顺治三年,由国
(?~1667)
6、王元晋
  王元晋,字康侯,号雪麓,生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正月初一时。卒于清康熙六年(1667年)三月十六日未时。其父王家檠。元晋从小就很聪慧,年少时到教师的家塾读书,每天能背诵千字,人们都认为他是个奇才。他跟随父亲到浙江,他父亲给他找名师,教授科举学业。元晋对《左传》、 《国语》、《史记》、《汉书》,“唐宋八大家”的文章,没有不通晓的。他写的时艺文(科举时要求写的‘八股文’)渊宏伟丽,气势磅礴。
(16131667)
7、李奭棠
  李奭棠(?~1667),字贰公,顺天大兴(今北京)人。祖籍嘉定。清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傅以渐榜进士第三人。李奭棠先祖累世积德行善,受到乡里敬重。他的父亲李方懋,以孝顺父母闻名,德行为世楷模;但无意进取功名,一心研究经传注说、教授子弟。也曾著书《雅荟》。李奭棠自幼受到良好熏陶。清朝定鼎燕京,顺治三年为龙飞首科。李奭棠,既是礼部会试的会元,又是殿试探花。该科初试笔墨,浑满肃穆,蔚然一片开国气象。
(?~1667)
8、林增志
  林增志(1593—1667),字任先,一字可任,号念庵,自署此山道人,瑞安人。其先福建莆田人,后徙浙江瑞安。事母以孝闻。明崇祯元年(1628)中进士,任蒲圻(今属湖北省)令,政尚廉静,每月讲学明伦堂,士风丕变,考绩异等,擢翰林编修,和黄道周、倪元璐友善。十年,选东宫讲读经筵讲官。十六年,任会试同考官,转春坊兼侍讲学士,寻转少詹事。十七年三月,李自成人主燕京,不从,南归金陵,和史可法共图国事。马士英
(15931667)
9、薛所蕴
  薛所蕴(1600-1667),字子展,世居孟县城北五里缑村;县城北大街中段路西旧薛街有薛宅,薛所蕴晚年长期在这里生活。薛所蕴万历四十五年(1617)考中秀才;天启七年(1627)乡试考中举人;次年即崇祯元年进士及第,时年29岁。授山西襄陵县知县。崇祯六年(1633)皇帝召见了薛所蕴。见他举止非凡,言行大方,谈吐自如,学识渊博,就任命他为翰林院检讨,崇祯十六年被任命为国子监司业。1644年入清后,薛
(16001667)
10、王正中
  王正中(?~1667)字仲扌为。保定人,王之仁的侄子。明崇祯十年(1637)中进士。游历至高唐州,正值清兵南下,转运银杠也避入高唐。清军包围了高唐,知州认为银杠早晚都是敌人的,不如献给敌军,以免一州男女老少遭-,王正中在议定书上签了字。清兵退后,他因此事入狱,数年后才出狱,知长兴县。浙西失守后,避地绍兴。南明鲁王到绍兴后,以兵部职方司主事知余姚。余姚当绍宁山海冲要之地,军将往来剽掠抢夺。王正中设兵
(?~1667)